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03-14
郸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
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
郸政〔2013〕2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办事处,产业集聚区管委会,县政府有关部门:
《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实施意见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○一三年三月十三日
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实施意见
公路绿化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窗口,直接影响着造林绿化的整体形象。为切实搞好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,使之建设成为绿色景观长廊,提升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水平,争创全国绿化先进单位,特制定本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现代林业建设为主线,以争创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为目标,科学规划,创新机制,造管并重,整体提高绿化建设质量和水平,促进全县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、绿化任务
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:郸城段全长14200米,其中:村庄及街道长度1425米,实际绿化长度12775米。规划每侧绿化林带宽度50米,分属吴台镇、虎岗乡、胡集乡、城郊乡、产业集聚区具体组织实施,县林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。
三、标准要求
种植品种要求统一规划,合理布局,达到四季常青,高低错落有致,整齐美观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涉及公路绿化的乡镇(办事处、产业集聚区)要高度重视,把公路绿化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工程,成立专门组织,具体负责绿化工作,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精心组织,强力实施。在实施过程中,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。
(二)创新造林机制。按照政府主导、市场化运作的要求,坚持"谁造林、谁管护、谁受益"的林业发展政策,以乡镇为单位,实行返租承包,即由乡镇将绿化用地通过租赁方式统一集中起来,逐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,建立补贴资金直补卡,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承包给造林主体(造林公司或造林大户),由造林主体与乡镇签订造林管护承包合同。承包期以一个树木成材周期10年为标准。造林主体必须按照规划负责造林绿化和管护,林权归造林主体所有,林木成材收益归造林主体。
(三)强化质量监管。严把规划、树坑、苗木、栽植、管护等质量关,规划的林带宽度和行数必须栽植到位,苗木使用一级良种壮苗,组织专业队分级栽植,浇足水,确保造林成活率、保存率和合格率。
(四)加大扶持力度。本着"社会得绿、投资人得利"的原则,县政府对林带占地采取租赁补贴的办法,连续补贴10年(2012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),其中,前5年由县政府每亩每年补贴1000斤小麦,后5年由县政府和造林主体每亩每年各补贴500斤小麦,县财政将占地补贴折算资金(以当年度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)拨付给县绿化委员会指定账户;对林带占地上的附属物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。每年5月1日前县绿化委员会组织核查验收。经核查,造林成活率、保存率达90%以上的,按乡镇直接打入占地农户直补卡。凡绿化达不到标准,造林成活率、保存率低于90%的,暂不兑现补贴,等补植完善合格后,再兑现补贴资金。
(五)搞好林木管护。实行属地管理,做到苗木下地,管护开始,建立组织,健全制度,加大管护力度,加强抚育管理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。严禁在林带内种植高杆农作物,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行为,依法保护造林绿化成果。
(六)严格考核奖惩。县政府将郸城至永登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。凡按时完成任务,造林成活率、保存率、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的,奖励现金5万元,目标管理增加20分,优先推荐参加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;没有按时完成任务,造林成活率、保存率、合格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,全县通报批评,目标管理扣20分,取消参加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。